路線編號 · 文章 4.1
同家族保留資訊,連號未必行經相近。
檢驗號碼差與路線距離是否一起增減,377 條純數字路線的等級相關為 0.0248,接近零。號碼越接近,並沒有穩定對應到越相近的行經位置。改用共站距離時相關為 0.1020;再把站點依停靠路線數加權重驗,同一 377 條路線的相關為 0.1019,幾乎沒有改變。這裡的加權描述供給連結,不是乘客量。
另一項比較按百位與名稱區分編號家族:510 條母路線中,控制路線位置與長度後,幾何近鄰仍多出 5.75 個百分點的同家族比例。家族分類與數字大小因此提供不同資訊;母路線指一條命名服務,去回程在此合併比較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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降維表示 · 文章 4.2
用來找局部比較對象,不能直接找服務缺口。
降維圖保留一部分相近路線,但會改變原有鄰居關係。全圖兩軸沒有通過共同地理方向的命名條件;選點後仍應回地圖核對行經位置與站點。
如何衡量降維圖保留的關係?
在同一組 1,051 條母路線中,比較原始距離與二維圖找出的近鄰清單,使用考慮鄰居權重的 Jaccard 相似度。0 表示沒有重疊、1 表示完全一致;幾何為 0.5329,共站為 0.3571。這是兩份近鄰清單的重疊程度,不是地圖正確率,也不能和不同樣本的模型指標混用。
閱讀局部關係結果 · 選取路線核對
住宅到站 · 文章 4.3
509 格因道路繞行而跨過 500 公尺門檻。
在邊長 250 公尺的格網內,把住宅取樣位置由近到遠排列,累加住宅面積權重,第一次涵蓋 90% 時的距離稱為第 90 百分位。它描述較遠住宅的到站負擔,並非九成居民的實測距離。
6,047 格完整可比住宅格網中,509 格的直線第 90 百分位未超過 500 公尺,沿道路計算卻超過;全部 6,047 格的兩種距離差值中位數為 94.85 公尺。另有 91 格平均未超過門檻,第 90 百分位卻超過。先核實住宅出口、過街與站位,才能判斷需要何種改善。
查詢 509 格的區里與位置 · 閱讀住宅比較
人口與涵蓋 · 文章 4.4
調查範圍要同時交代人口估計與未知資料。
在住宅面積取樣的範圍內,將步行資料未知的位置分別視為未超過或超過 500 公尺,可得已知配置人口權重的比例界限:1.56%–2.67%。這是固定人口配置下的不確定範圍,不是全體雙北居民的實測比例。
另有 2,411 格人口來源不完整,未納入上述比例。里名只提供位置線索;格網人口是依面積配置的估計,不能當作官方里人口。比較行政區時,候選格數與完整可比格數應一起讀取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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營運條件 · 文章 4.5
增班與穩定到站間隔,作用不同。
班距是前後兩班車抵達的時間差;變異係數 CV 是標準差除以平均值,用來衡量班距波動。在平均班距 10 分鐘、乘客獨立隨機到站且能搭上第一班的條件下,CV 從 1 降至 0,模型平均候車從 10 分鐘降至 5 分鐘;保持 CV = 1 而增班 20%,則降至約 8.33 分鐘。
這項條件比較支持把班次、規律性與車上時間分開評估,尚不能判定哪種措施更划算。後續應以相同成本、相同住宅與目的地,比較整段旅程的時間改善。
重現本文的候車比較 · 查看 54 組條件 · 政策意涵
目的地與運具分工 · 文章 4.6
同到市政府的公車,未必服務同一群人。
把共用站點改為依停靠路線數加權,或把服務行政區改為依 2021 年工作地從業人數、2023 年 11 月平日白天活動人口加權後,相似路線的組成會改變:1,051 條母路線的站群比較保留 91.33% 的近鄰名額;981 條區級共同合格路線的活動與工作地比較分別保留 80.92% 與 75.48%。這是權重敏感度,衡量比較對象改變多少,不是乘客量。
在 500 公尺平面距離內,677 條代表路線鄰近兩座以上捷運站;藍26 與藍7 分別從內湖、士林出發,共用 16 個站群並同到捷運市政府站。共同節點是協調班表、站位與轉乘動線的起點,不能據此推論可以刪除其中一線。
逐條比較相似路線與捷運關係 · 閱讀目的地結果 · 公車與捷運的空間關係圖